首先是信托财富业务的核心部分是什么?
二是非标业务的未来趋势。
三是如何通过信托获得家族传承、家族信托、家族财富?
一、信托财富业务的核心部分是什么?
从财富管理的角度来看,信托行业自然是与高净值人士关系最密切的金融机构,因为信托行业,按照基金信托管理方式,最基本的门槛要求是资金基本上是百万。超过300万可能被视为更重要的信任客户,小于300万可能不被视为更重要的信任客户。
100万客户在信托中只能算是很小的客户,但对银行、券商、保险机构来说更重要,至少是财富级客户。
从信托来看,信托整体客户的平均资产远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因此信托的理财业务优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客户群。
资质好并不代表可以给客户相应的服务或相应的需求。
信托公司的理财业务大部分以非标业务销售为主,非标业务主要包括城投业务和房地产业务。
信托公司也会做一些股权资产,包括消费资产和金融资产,以及工商企业贷款资产,但信托公司的大部分非标业务仍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和城投。
非标业务销售占信托公司财富管理的大部分,其余将投放于未来发展源泉业务,如家族信托、保险信托、公益信托、民间信托等。
这两类业务目前构成了信托公司家族财富管理业务的核心业务。
二、为什么这么多年信托公司主要从事非标影子银行业务?
每个客户期望从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获得的产品类型、收益和风险是不同的。
银行客户一定希望产品安全、低风险;经纪客户可以承受损失本金收入的风险;保险客户需要不同的东西;信托客户要求的产品收益高于银行,但产品风险可以保护本金。
经过漫长的发展,信托公司更多地从事非标准的影子银行业务(贷款融资业务)。由于信托公司在风险管理和项目挖掘方面比较强,所以与银行捆绑的合作业务较多。
近年来,信托公司的影子银行对新公司来说是有利可图的。
资本信托管理办法草案出台后,信托公司面临转型。一旦他们不转型,就意味着未来依靠影子银行赚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三、《信托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信托公司有何影响?
几年前,公司高层参加了由银保监会高层组织的闭门研讨会。当时,他们讨论了信托公司是否必须做融资业务,以及上级对信托公司业务不规范、影子银行业务质量等问题提出质疑。这涉及到未来是鼓励还是禁止的严肃问题。
整个资产管理规模可能在110万亿左右,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18万亿,仅次于银行的资产管理规模。
18万元的资产管理规模不包括渠道业务、证券基金业务、房地产业务,至少有近10万亿元投向实体经济,对实体经济建设的支持作用非常显着。
如果没有信托,部分资金会去银行放贷,其他机构都不做融资。信托解决了实体经济的融资问题,是重要的融资渠道,存在意义重大。
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方式最大的优势就是信托公司的贷款牌照得到确认,说明以后还是可以做的。
去年有一段时间,包括媒体在内的整个行业都表示要停止新东方的融资业务。《基金信托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对信托公司贷款牌照的确认,是最重要的利好。
未来,新公司将与银行、理财子公司一样,开发类似固收+、结构性存款和券商收益凭证的固定收益产品,未来可能会出现在新公司的产品中。
明确信托固定收益产品中的标准化债权资产可以进行杠杆化。过去资管法规对银行和券商都有这个条款,而信托没有这个条款,所以不能加杠杆。
从资管新规来看,所有金融机构均趋于平稳。结构化信托产品和非结构化信托产品的标准部分都可以杠杆化,这将提高未来信托投资的效率,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好处。
从包括私募股权在内的合格投资者来看,银行、证券公司或私募股权基金此前的上限为200人,最低金额高于100万元。
对于信托行业来说,200人上限的认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新规则。根据《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过去对300万以上的人数没有限制,现在超过300万只能是200人,影响会非常大。
信托的非标项目很多都是规模较大的房地产项目,20亿只是一个小项目,而且大多是50亿甚至上百亿的房地产项目。投资者人数限制在200人以内的规定,使得未来个人投资者很难参与房地产项目,门槛越来越高。
未来,房地产项目将是机构投资者或金融机构的投资项目,以及上市公司等大型客户,客户群体将发生巨大变化。
资管新规强调禁止非标资金池,但目前部分信托公司的非标资金池尚未完全关闭。
四、为什么有些信托公司的资金池不能彻底清空非标资产?
一些信托公司里面有不良资产,所以不能关闭。非标准资金池管理法颁布后,以前的资金池中的非标准资产不得投入,只能作为纯标准化资产使用。工期管理一定要做好,不能做期限错配管理。
资管新规要求产品到期日必须早于产品到期日,期限错配管理非常严格。
五、为什么现在有些信托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合规的,但是这些产品未来需要改变?
1、信托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底层包含一些未标转标的资产,比例可能为20%~40%,但不超过50%。我们可以看到,它有助于增厚信托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率。
资管新规实施后,产品底层不能包含任何非标资产。
2、投资信托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人数远超200人,规模也超过百亿,所以未来需要改变人数。
3、限制对同一融资主体,包括关联方的影响也非常大。资管新规强调非标融资,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30%,单个基金信托计划的非标比例不得超过其实缴信托份额的50%。
未来,信托公司发行的非标集合信托基金计划将发生很大变化,需要减半的非标比例和整体规模将受到限制。
六、从净资产来看,非标融资占信托公司净资产30%以下是什么概念?
从信托公司2019年年报可以看出,排名第一的平安信托净资产448亿,排名第二的中国信托308亿,排名第三的重庆信托258亿,68家信托公司的中位数约为75亿,平均约为98亿。
资管新规实施后,信托公司非标投资规模非常有限,直接受净资产影响,甚至几何基数减少。
此外,许多信托公司会将其固有资产作为润滑剂或作为一些大型项目(尤其是应急项目)的桥梁。
先置换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后再提取公积金。以后不行了融资类信托具体包括,因为资管新规对固有资产投资基金的信托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在资产管理新规中,还有一些信托被排除在管理办法之外,如公务员信托、慈善信托等。
七、什么是公务员信托和慈善信托?
服务信托是基于信托制度的优势,与资产管理没有很直接的关系。起源是信任,但目的是保护信任事务的法律框架,或处理信任事务。
根据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信托分为三种,即商业信托、民事信托和公共信托。
慈善信托是慈善信托,也属于新资产规则的范畴。资管新规出台后,信托公司将更加关注与原有业务相关的方向发展。
普通家族信托属于民事信托,通过信托制度的安排实现家族财富的传承和家族财富的安全隔离。
保险信托、企业员工股权激励信托和员工福利信托,企业年薪信托等民间信托都有特殊用途,未来属于信托公司的起源。
下面列出了家族信托市场存在的误解或误解,以及一些需要梳理的信息。
八、为什么很多人觉得国内的家族信托不完善?
误区一:国内首支家族信托于2013年推出,与海外英欧十字军东征的百年历史完全无法比拟。因此,判断国内家族信托不安全或不完善,未得到充分保护。
虽然国内家族信托的历史没有国外那么长,但国内家族信托在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的保护下运作,法律制度比较完善。
家族信托有数十部法律,包括信托法、公司法、继承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以及为其提供保护的司法解释
民事信托是完美的,因为家庭信托可以承受未来的配偶或索赔等挑战。
不完善来自于非现金资产的问题。
国内中产阶级的资产多为房地产,富豪的资产多为股权。国内将房地产和股权资产转让给家族信托的制度并不完善。
首先,转为房地产意味着在中国拥有房子。由于许多城市对购买或贷款有限制,因此是否可以将房产转让给新公司是一个问题。
其次,交易转让可能意味着双重征税,面临更高的税收问题。上市公司转股,即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部门的规定,视为减持。
第三,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仅意味着纳税,还面临估值问题。如果公司未来上市,将面临三类股东被驱逐的问题。
因此,非现金资产进入家族系统存在一定的障碍,包括其他资产的问题。与海外家族信托的历史相比,中国目前的情况相对不成熟,但现金资产绝对没有问题。
误区二:部分机构财务经理以境内家族信托不完善、经验不足、法律保护不强,甚至国内法律未来可能发生变化为由,劝说客户将境内资产用作境外家族信托。
关键是 - 家庭信托的位置取决于客户资产的位置。
如果资产在中国境内,则必须为境内家族信托;如果资产在境外,则必须为境外家族信托。由于管辖权的问题,家族信托的所在地是由资产所在地决定的。
误区三:有些家族信托设立起来很简单,为什么要这么多的证明和调查,太麻烦了!
如果客户在中国设立家族信托,有的信托公司需要提供很多材料,有的只需要提供少量材料。这关系到家族信托设立后是否解散的问题,以及在债务追索或配偶追索的情况下。.
在成立时,如果只是简单地自我声明个人的所有合法财产没有债务和恶意规避债务,以及配偶的同意,那么以后就会有很大的问题。
如果是完整的法律体系,相对健全的家族信托需要提供大量材料(财产来源证明、财产合法证明、配偶同意),然后进行社会背景调查,确保能够承受未来任何人的挑战。.
九、家族信托投资的产品有哪些?
一些信托公司与外部机构合作,主要投资交给招商银行或银行机构。有的信托公司直接销售,主要投资是信托公司配置自己的资产管理产品或信托产品。
如果信托公司是家族信托,我们应该如何分配资产?如何进行资产管理?
对于信托公司来说,它的客户是长期客户,所以资产配置的安全性要求很高,不可能配置风险极高的产品,需要很厚的安全垫。
新公司大多为独立投资顾问,一般侧重于配置公司发行的主动管理型信托产品。这些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房地产和城投业务。
房地产和城投业务不仅是家族信托的配置资产,也是信托公司财富管理的核心配置资产。它的区块质量非常重要,也是政策方面。
去年,信托公司受政策监管,必须符合“四三二”原则等小要求。房地产行业能够遵循“四、三、二”原则的房企屈指可数。只有恒大融创碧桂园等实体才能满足条件。
随后,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提出进一步要求,减少房地产融资规模。
规定去年12月底前的规模不能超过去年6月底的规模,今年的规模不能超过去年12月31日的规模。因此,房地产的规模只有几十亿或不到100亿,做信托房地产业务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对于很多房地产业务规模不大的信托公司来说,就是猝死法。
目前,市场上的房地产业务将面临主体是否符合“四三二”原则、主体资格是否足够、信托公司是否有房地产额度等问题。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就会从理性的角度来选择房地产项目。
看地产嘉里排名,公司主体要求前20,政前10,以后不考虑。
看看房地产项目公司有没有小股东,任何一个小股东都可能带来很多隐患。在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中,中小股东不配合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不能有中小股东。
查看房地产街区的位置。上海南京西路或者济南CPD的房产,很多人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上海。
不是这种情况。这时候就要分析融资主体了。
恒大融创在济南、太原的核心地产项目,如碧桂园、世茂、远洋,以及上海核心地块南京西路的小地产,你会选择哪个项目?
信托风控更倾向于前者。
原因是前一个项目有问题,回旋余地很大。一旦后者的资金链断裂,土地就是唯一的资产,绝对不能让你处置、封存、冻结和拍卖。
部分信托公司发行的上海房地产项目违约,背后有深层次的原因。
城投是新公司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很多信托公司觉得城投没有逻辑,城投只是相信政府。
城投其实是之前政信合作业务的延续,适合地方政府作为交易对手。《财经》23号发布后,合规要求不直接约束政府信用,不直接以政府为交易对手开展城投业务,而仅以城投平台为交易对手开展城投业务。商业。
城投是国企,却不是国企,是什么意思?
城投公司的类型很多,信托公司会在项目上指定一定数量的国企和国企的某种产品。
城市投资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国有企业的共同点是股东难以区分。可能是国资委、投资办、管委会的主体。区别在于业务范围。城投的经营范围是基础设施建设。其融资模式可用于发行城投债。占用的许多资金是应收政府账款,但国有企业面临破产风险。
城投的本质是从市场上拿钱为政府办事,比如修桥修路、修地铁、公用事业、土地储备和基础设施等。
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造成的连锁反应是猛烈的,但它有很多政府形成的应收账款,政府有救之名。
城投公司分类
第一类是基础设施管理企业,是目前主要的城市投资业务。
第二类是机械领域的产业投资类,但会转向投资控股平台,支持地方国企建设。目前,由虚转实的制作投资品类也相对支持。
第三类是融资空壳公司,如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平台。虽然属于城投平台,但龙头信托公司一般不接触融资壳平台。
纯融资平台本身不具备造血能力。一些监控平台纯粹用于融资目的。一旦政策发生变化,很可能会被政府淘汰,所以这类平台基本上是碰不得的。
进一步做好风控,自上而下了解政府,摸清政府对政信合作业务的态度,把控展区营商环境。
从事城投业务时,不得担任城投公司融资部主任或城投公司总经理。你要去找管委会、国资委,甚至是分管副市长、纪委书记、省长。只有人才能帮助您进一步了解当地未来的变化,包括未来的政策趋势,从而进行良好的风险控制。
如何看城投业务的具体风控指标?
要关注地方财政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债务集中度和负债率。
注意它的规模。放贷后,信托公司无法成为当地的前三大债权人,必须降低债务集中度。
当地的政治生态是否清晰向上非常关键。
城投公司的融资渠道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融资渠道单一。当唯一的融资渠道发生变化时,如果不能及时处理,资金链就会出现问题。因此,多渠道融资不是坏事,而是好事。
多渠道融资有两种类型。一是多渠道接触,无需融资,二是融资可以多渠道获得。意义完全不同。
可融资渠道越多,融资周转能力越强。
城投是否存在大量应收政府账款,意味着当其资金链出现问题时,政府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动用资金拯救它。
城投业务需严格遵循政策导向,避免与地方政府为交易对手时因违反监管底线而受到处罚。政策监督也很重要。
风险控制措施——分散发行资金。
亿元融资分五期,每月发行2亿元,分散到期时间,减轻还款压力,包括交易对手相关认购、销售人员本地化、城投抵押要求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抵押贷款,城市投资和房地产的概念是不同的。
房地产以在建工程和土地为抵押,但城投用于抵押的土地既不是商业用地,也不是住宅用地,可以是工业用地或绿地。绿化用地需经国资委批准,或与市政府大楼或园区用地抵押。
城投的抵押物可处置程度很低,城投并不全面看抵押物,而是看政府的还款意愿和还款态度。
因此,房地产项目的抵押不能与城市投资的抵押相提并论。
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希望在资管新规的框架下,整个行业发展的越来越好。
质量保证会议
Q1-目前信托财富业务的市场结构有哪些特点?内部遗留资金池和刚性支付情况如何?
信托行业的财富管理业务差异化较大,大致可分为三类:
1、金融公司拥有庞大的财富管理直销团队,甚至剥离出类似于三方财富的公司,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人员的稳定性和未来的发展。这是一个模型。
2、金融公司推荐自己的财富管理团队。那时的信托公司都是高素质的团队。如果财富管理团队达不到一定数量,就会面临生存和发展的瓶颈。
3、一些信托公司主要依靠第三方或银行代销模式,没有直销团队。
从近两年财富管理行业和资产管理行业的问题来看,未来投资更倾向于后两种模式。信托公司可以自行推荐直属理财团队,也可以通过银行直接销售同类产品,获得更大的信任。
内部资金池和刚性支付情况是敏感问题,不能认定为信托公司,但一定存在这样的问题。这种情况主要考验监管的智慧和信托公司的应对能力,我们也在关注市场走势。
Q2——行业内部分信托公司开始股权化转型,加大产品在二级市场的比重。这种行业现象是个别企业丰富产品线的现象,还是有深刻的战略考虑?
这是未来信托公司必须走的路,因为非标市场压缩了50%的非标资产后,另外50%的资产必须转化为股权资产,这是必须要构建的能力将来。
每个信托公司的建设路径都不一样。因为团队可能没有管理资产的能力,包括研究,最有可能从外部投资顾问那里做,或者建立MOM或TOF产品来管理基金的基金,选择更有特色的投资顾问在底部。进行操作,以保证基金水平的收益稳定。
甚至结构性产品的布局,比如经纪收入凭证、结构性产品等,都受到信托牌照的限制。目前只有股指期货,但几乎没有CTA牌照,所以能做的底层工具相对券商弱一些。
在Q3-安信信托案中,大股东通过信托计划为相关项目融资。以往,信托实际控制人的各项业务逐渐积累了多家银行,监管也出台了《信托公司股东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限制信托公司股东的关联行为。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这个问题不仅是信托公司的问题,也是一些城商行和农商行的问题。广西某城商行也存在大量不良行为,涉及股东关联方和包商银行的背景。信托公司是否存在问题,取决于信托公司的定位和治理,以及当地的监管标准是否让信托公司成为当地政府的钱袋子。
信托公司受当地监管,受其注册地监管局监管,所以各地监管标准不同。北京、上海等城市的规定比较规范、严格,偏远地区的规定相对宽松。
安信信托公司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易过多评论。由于安信是上市公司,股东治理和公司治理结构都必须符合当地监管局的要求,所以一开始会四处走动,做很多包装,让监管局不能暂时找到任何线索。虽然公司表面上是合规的,但一旦问题累积起来,就很难追索了。归根结底是信托公司的定位和公司的治理。
Q4- 我听说一些领先的信托不再从三方财富公司招聘理财规划师。请问未来信托对财富人才的要求会有哪些变化?
目前,领先的信托公司在选择第三方理财人员时需谨慎。信托公司、银行等第三方理财部门会沾染不良习惯,如过分强调利益,甚至将客户和公司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后。从正规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通过金融机构的渠道招聘新人更符合逻辑。三通理财比较难,所以职业规划也很重要。
Q5——从近两年对资管业务的一系列监管规定来看,信托与保险资管、私募理财、证券公司资管牌照的区别会越来越小。信托在转型过程中面临哪些挑战和痛苦?
资管新规实施后,各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方面将处于同一起跑线上。银行和券商长期从事标准化市场的资产管理。银行的特长可能在债券市场,证券公司的特长可能在股票市场。每一方都有其研究团队的积累。
多年来,信托一直是业内乃至外界眼中的坏小子,专攻监管套利、影子银行、非标套利和资金池。
早些年,在整体市场向好的时候,信托可以轻松赚钱,而无需花费大量精力为标准产品市场建立资产管理系统。不花精力轻松赚钱的时代已经结束,它必须建立自己的能力。
信托会意识到自己有很大的人才缺口,需要填补多年的债务,需要建立资产管理团队和研究力量融资类信托具体包括,以及建立自己的财富等问题。
Q6-现有的集合信托投资于非标的,未来可能呈现什么样的风险特征?
目前,信托机构非标市场萎缩严重。今年年初,新出资的机构都在拼命大规模开发产品,而且规模非常大。5月份以后,规模下降了很多。年初的行为是先下沉信贷,然后再带动更多的融资主体参与进来。另一方面是前期项目的积累。目前,趋势逐渐趋紧。毕竟,产品的大规模研发不符合监管的方向。从信托公司看,未来一定要谨慎。半年内盲目疯狂扩张的机构,将是相当危险的。未来资产风险敞口较大,风险处置压力较大。所以,
Q7-未来6-12个月,信托业务对上市公司、地方政府和房地产的偏好会表现出什么?
资管新规的出台不利于房地产。由于房地产融资规模较大,新规出台后,单一的非标融资不可能这么大,除非是房地产的纯股权融资,但纯股权融资能不能达到这样的规模还是个问题也值得怀疑。
资管新规支持地方政府城投公司。今年是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小高潮。地方政府之所以在信托融资上投入更多资金,一方面是成本大大降低。
全部使用信托融资是不现实的。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城投平台存在信贷下沉现象,略大于房地产,因为政府资金的刚性需求是确定的。
资管新规对上市公司有点不利。过去一年,债券市场违约多为民营企业,涉及工商企业融资。因此,上市公司在投资时,需要仔细分析产品公司是否符合要求,切忌踩雷。
Q8- 市场上有很多信托产品。同一个项目,第三方代理销售的产品和信托公司财富方直接销售的产品会不会有区别?尤其是某政府信托信托近期出现赎回问题,代销与直销的处理方式/态度存在差异。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管理相对规范的信托公司不会将产品交由第三方理财进行销售,严格执行监管要求,这种情况不会存在。自身信息不完整、银行代销流程长、不符合银行代销标准的激进型信托公司会寻找第三方代销,此类信托公司出现产品兑付不一致是正常现象标准。
从法律上讲,如果统一信托产品按不同期限分类,正常提前还款可以优先偿还短期产品,再优先偿还长期产品。风险导致还本付息的问题。一旦收到还款或还款,依法相当于信托的受益人。每个信托公司考虑的点不同,还款方式也可能不同。
Q9-某信托公司的TOT产品之前被暂停,后来又恢复了。这两天有消息称TOT将全面停牌。您对这一业务和监管趋势有何看法?
对于TOT产品,根本方向是避免这种资金池、期限错配、层层嵌套和不良资产隐匿。符合资管新规的TOT产品,标的资产透明、清洁、纯标准化一定是未来鼓励的方向。如果产品被监管拦下,那肯定是有什么猫腻,就是不合规。
Q10-作为财富管理的配置工具,未来2-3年信托产品会发生哪些变化?
未来信托作为金融机构产品线的变化应该是非常明显的。新资管实施后,非标融资信托处于萎缩状态。
未来,信托公司将拥有越来越多符合监管要求的ABS、ABN、纯股权信托、纯标准信托、TOF等资产管理产品,更加注重制度优势,更好地发挥隔离和保护作用. 角色和继承角色,领域服务体系得到了极大的加强,事情应该从信任的起源做起。
未来,各类信托的大方向将面临创新的要求,可能倒逼制度的推进和税制的优化。
信托的未来可期,一些老旧的非标产品可能会逐渐萎缩,但原有的信托业务和信托资产管理业务将具有新项目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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