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按照USGAAP会计主要是指USGAAP和CAS在收入确认上的区别。例如,主合同中的打包销售的情况下,客户同意全额支付或者在卖家发货后已经支付了全额。开票是否合理 按中国标准,收入也应确认,但如果合同中有附加服务(如软件安装、客户用户培训等)且在交付过程中未提供产品,但在以后交付,USGAAP 是不允许的。如果这部分收入在产品交付当期确认,无论客户是否已足额支付,卖方需要将附加服务的市场价值单独确认为递延收入(deferred income)。,在以后期间提供这些服务后,将其转回确认收入。但是中国标准中没有递延收益这样的科目,所以我们以前的美资公司通常使用USGAAP进行会计核算。遇到这样的打包销售合同,他们不得不万分小心。,但会要求BUplanning人提供附加服务的“市场公允价值”,并将这部分扣除到递延收入中,所以这是典型的财税差异,所以月底收入核算团队会跟进增值税发票一张一张 收入对账有点像纳税申报调整表。
关于中方声明的问题,我也问过我们公司的总账经理,她告诉我报税是每个月都要报的会计一整套做账流程,但是我们是根据调税表(当然,另外对于收入,税务经理还会做与资产和费用相关的其他调整)制作一套中国财务报表,这些报表不是基于中国会计准则,而是基于中国税法。后来我听说他们甚至不需要oracle的税务账户集,他们只是在excel中做。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会计一整套做账流程,每次都能应付税务局的检查。看来我负责总账的同事确实挺强的,因为她曾在收入确认岗位工作过,特别熟悉中美之间的差异。至于财政等政府部门,平时似乎不看财务报告。如果他们想给他们一套基于税法的财务报表,他们是没有异议的。本年度,总账组将根据中国标准进行审计调整。例如,按照美国标准的递延收入,必须转回确认收入,然后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沟通最终签字。这套财务报告才是真正的意思。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造,用于应对工商年检等政府部门,统计局等。也就是说他们也是每年做一次CAS口径的中文报表,税务口径的报表是每月做一次,每天的交易水平和oracle总账TB都是基于USGAAP的,所以会计师通常去如果他们有任何疑问的判断。对于企业会计政策,没有人阅读中国注册会计师书籍或财政部发布的中国会计准则。
所以,我原来的观点是不管用什么标准做会计,会计一定要按照会计标准来做,但是你需要能够清楚的解释标准和税法的区别,以及区别不同的标准之间,比如我刚才提到的那个。根据增值税发票调整表的对账,你可以用正确的逻辑计算一个口径的A到另一个口径的B,这样税务局就不会质疑和推翻你的对账,一切都很好不能对账的会计师不是合格的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