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基金销售再戴“紧箍”

上海青年报

监管层在《通报》中称,前期结合日常监管掌握问题线索,该部委托北京、上海、浙江、深圳证监局对5家涉嫌销售违规的基金销售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宣传推介、内控制度执行、排他性销售、投资者教育相关奖励安排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部分机构涉及违规情形较多,暴露出依法合规展业意识薄弱。各证监局依照相关法规,严肃追究机构及高管人员责任,对4家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对2家公司高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据悉前述基金销售机构的违规事项突出表现在:一、在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产品的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过往业绩;二、违规使用“安心”“无忧”等表述;三、宣传“限时购”,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四、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五、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六、通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合作协议或其他约定形式进行排他性销售;七、以投资者教育名义向投资者奖励基金份额、发放现金红包、提供优惠券但实质上进行有奖销售等。

记者昨日翻看基金公司公告发现,多家基金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暂停与违规基金销售公司的合作,比如前海开源基金宣布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海富通基金则宣布暂停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旗下基金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在《通报》中还进一步强调四条基金销售监管底线要求:

一、严格遵守基金宣传推介业务规范。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健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内部审查机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制作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报我会(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前述机构应严格遵守关于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过往业绩登载的规定,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及其管理的基金的过往业绩,不得宣传预期收益,不得违规承诺收益、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承诺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不得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无风险等表述误导投资者,不得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等。

二、强化基金销售业务合规风控。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做好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风控工作,配备充足、适当的合规管理人员,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应审慎评估新销售产品、新业务方案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内部检查,及时发现、有效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并通过切实有效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基金销售业务稳健运行。

三、严禁基金销售机构开展排他性销售。要求各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利用平台优势地位或通过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任何方式做排他性销售安排,严格维护正常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选择权。各证监局应强化对相关违规行为的监管,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四、规范开展投资者教育相关奖励活动。相关活动应限定以投资者教育为目的开展,与日常基金销售活动严格区隔,且不得与具体基金产品宣传推介等销售活动混同。活动开展前,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制定完备的投教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目的、评价标准等),并严格履行内部合规审查程序,相关工作流程应留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