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投资约束问题上,不少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已经开始采用更为灵活的投资策略。日前,天津市政府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放宽政府引导基金出资比例限制。“政府引导基金的决策、运营、激励等机制的市场化和商业化,近年来一直是行业努力和推动的方向。这里有一点要注重,那就是政府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退出机制和支持领域一定要更能体现政府引导的价值。”北京某大型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合伙人周某对记者表示。
放宽30%比例限制
伴随着政府引导基金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地方政府在投资策略的选择上显得日渐灵活。日前,天津市政府发布《通知》,放宽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母基金不得超过总规模30%的限制。
据了解,此前出资比例一直是政府引导基金的“硬性标准”之一。“通常情况下,政府引导基金的出资比例在20%-30%之间,是有一定限制的。”湖北某知名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人士对记者表示。
“在政府引导基金里面,出资比例在30%以上的很少见。”北京某大型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机构人士也表示。
根据《通知》,由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设立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产业基金。该基金由海河产业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市场化募集,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产业母基金,再通过设立子基金等方式,进一步放大基金功能,形成总规模1000亿元的基金群。其中,设立总规模300亿元的子基金群,投向智能制造终端产品、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放宽引导基金投资母基金不得超过总规模30%的限制,并可视情况调整出资规模和比例。
从市场多方观点来看,政府引导基金能优化资金配置方向,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引导资金投资方向,扶持创新中小企业;资金可持续循环利用,实现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等。不过,就像硬币的两面一样,政府引导基金也存在着不够市场化等问题,面临着管理分散缺少协同、限制条件多、政策导向与商业目标冲突、缺乏切实可行的考核激励机制等风险。此次天津放宽30%的出资比例限制,在解决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约束问题上无疑又更进了一步。
加速市场化转型
“市场化母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没有本质不同,主要差异在于政府引导基金承载了更多对于产业及市场的引导作用,在一些市场化资金不愿意或者关注不到的地方进行引导和支持。同时,政府引导基金在挑选投资标的方面,有着更严格的流程及尽调过程。”周某表示。
在小村资本合伙人郑赞表看来,由于存在投资约束,政府引导基金比较难投到顶尖的市场化创投基金。“首先,从资金端来看,市场化母基金的出资人追求财务回报为第一目标,政府引导基金在本金相对安全的情况下,追求产业引导功能。其次,从投资端来看,市场化母基金在基金管理人的选择上,以投资能力为根本标准,支持其在坚守自身核心能力的原则下,灵活配置;政府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注册地、投资区域、方向有额外要求,对子基金投资配置造成一定影响。再次,从团队构成来看,市场化母基金的投资团队采用专业化团队以及市场化的激励机制;部分政府引导基金由原先政府工作人员组成,有个专业经验积累的过程,激励机制相对欠缺。最后,从决策程序来看,市场化母基金由投资团队按最优原则独立决策;部分引导基金对外投资涉及政府内部审批流程。”郑赞表进一步表示。
实际上,除了出资比例,政府引导基金在绩效考核上也在加速向市场化机构靠拢。今年3月15日,河北省科技厅印发《河北省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子基金管理人的激励措施:若有超额收益,引导基金可将其享有的子基金收益的20%奖励子基金管理人,当子基金80%(含)以上的资金投资于河北省境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管理人的奖励比例提高到40%。
“政府引导基金也在尝试委托专业第三方来管理引导基金,提高投资专业化水平。政府引导基金返投倍数相比之前有降低趋势,更为务实,并探索更灵活的方式,例如对子基金所投项目的分支机构落户也视同返投。”郑赞表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