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旨在配合落实《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关于“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的相关要求。
证券时报记者 刘芬
9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系统处理逻辑调整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为深交所上市基金场内份额持有期规则的调整,通知旨在配合落实《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关于“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的相关要求。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
通知指出,2017年9月29日之前,深交所上市的基金场内份额不记录原始过户日期,持有期固定为一天。自2017年9月29日起,场内份额开始记录原始过户日期,办理跨市场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内转场外、场外转场内)的份额继承过户日期。9月29日当日场内相关业务过户登记处理完毕后,全部场内份额(包括以往未记录原始过户日期的份额以及当日过户的份额)过户日期统一登记为2017年9月29日。9月29日当日发起的跨市场转托管申请,转托管成功后份额过户日期统一登记为2017年9月29日。
中登对各深交所上市开放式基金参与人发出通知后,各基金公司相继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新规实施前夕完成调整持有期规则的公告。
公告显示,嘉实基金和广发基金各有8只深交所上市基金的场内份额启用新的业务规则,易方达基金与银华基金各有15只基金的场内份额要调整,建信基金、泰达宏利基金、信诚基金、中融基金等亦有若干只基金的场内份额要启用新的业务规则。
据北京一公募的风控人士介绍,并不是所有在深交所有场内份额的基金公司收到相关通知。
因中登公司过户日期业务规则的调整,上述部分公司亦对涉及的基金产品招募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嘉实基金披露,“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赎回费率’相关章节关于持有时间的表述将做修改或新增内容”。
此外,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引》,场内份额赎回不可按份额持有期分段设置赎回费率。场内份额记录过户日期后,场内份额赎回手续费用仍保持现行计算方式,按基金管理人在中登公司TA系统中设置的包含持有期为一天的费率段计收。
中登还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引》进行修订,同时调整赎回相关费用计算方式,具体调整方式等确定后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