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地方土地市场频频出现的“异常地块”,监管部门已经要求地方及时做好预案稳定市场。
国土资源部要求,已出现异常交易地块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认真总结分析,主动宣传解读,及时采取稳定市场的相关工作措施,制订周密工作预案,努力预防、化解土地市场可能出现的异常交易。
地方上报不积极
国土部土地利用司相关负责人8日表示,2010年国土部印发《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地价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价异常变动,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新高的房地产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土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011年以后,国土部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明确了异常交易地块的上报范围、方式、条件、期限等,同时还要求在备注栏中认真分析异常高价原因。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对出现异常高价地块的市县进行督促和约谈。
这份文件即《关于严格落实异常交易地块上报制度有关问题的函》,在该文件中,国土部要求地方对于成交总价或单价最高地块、溢价率超过50%的地块,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一览表》,分别上报国土部和省(区、市)国土主管部门。
官方所称的“异常地块”,在市场人士看来可以类同于“地王”。“地王”并没有较为明晰的标准,是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不过,官方一直不太认可“地王”的叫法。
要求地方上报异常地块,国土部此举是为监测土地市场的异常交易,预防地价特别是居住用地价格反弹。
此后,在国土部下属机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每季度发布的《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报告》中,一般会有地方上报的异常地块的相关数据。
比如,2013年三季度全国上报成交异常交易地块131宗,2014年第一季度,全国上报异常交易地块90宗,第二季度上报44宗,到了第三季度,这一数据变成了25宗。
对于地方上报的这些“异常”地块如何处理,国土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如果发现出让过程中有违法规定的地方,会要求地方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甚至在土地出让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会直接叫停一些地块的出让。
进入2015年后,地方上报异常地块的积极性有所降低。
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土部异常交易地块备案数据库,2015年以来,媒体报道的异常交易地块备案率仅为18%。
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今年4月份发布的《2016年一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报告》中,甚至没有了异常地块的相关表述。
二线城市地王频频出现
没有上报异常地块,并非等于没有“地王”。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暖,自去年年底至今,全国一二线城市已经频频出现高价地块。
据中原地产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土地市场地王频繁出现,按照总价计算最高的50宗土地中,国企拿地比例明显处于历史高位。整体看,50宗地块合计成交总价为2013.29亿,其中有27宗地被国企获得,合计成交金额达到了1094.9亿。
“整体看,二线城市成为2016年地王出现最多的区域,其中最主要集中在南京、苏州、合肥等机构城市,而这些城市恰好是房价上涨最迅速的城市。”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称。
作为全国土地市场的主要监管部门,国土部显然也了解这些情况。
“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是做好房地产用地市场管理和调控、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工作措施,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部有关文件要求,把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长期坚持。”上述土地利用司负责人称。
国土部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承担起共同监管责任,督促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异常交易情况备案,及时发现和制止不按规定上报的行为。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异常交易情况备案制度有效执行。已出现异常交易地块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认真总结分析,主动宣传解读,及时采取稳定市场的相关工作措施,制订周密工作预案,努力预防、化解土地市场可能出现的异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