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槛定为30万元证券类资产 分级基金二级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明确

互联网

□本报记者 刘国锋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月25日表示,近日,证监会批复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明确了分级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环节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将投资者适当性门槛定为30万元证券类资产。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优化和完善分级基金相关交易监管机制的各项安排。

邓舸表示,《指引》是在总结分级基金9年来发展情况基础上,对交易监管安排的进一步完善;是规范分级基金运作,完善分级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加强分级基金投资者教育与风险警示的重要制度安排。

邓舸介绍,《指引》一方面明确了分级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环节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将投资者适当性门槛定为30万元证券类资产门槛,要求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并强化交易过程中分级基金风险警示;另一方面强化了对基金管理人和证券公司在投资者教育和服务方面的要求,明确了投资者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明确了分级基金折算业务流程,便于投资者准确了解分级基金的折算机制。有关措施安排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平稳发展的有益举措。

邓舸指出,为确保相关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及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指引》从发布到正式实施,会预留5个月的过渡期。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将抓紧组织各证券公司做好技术系统改造、合格投资者账户开立等工作,确保《指引》稳妥实施。

(:宋埃米 HT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