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夜发布楼市新政 非深户购房社保1改3二套首付最低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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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夜发布楼市新政 非深户购房社保1改3二套首付最低4成】周五(3月25日)继上海出台最新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之后,深圳市政府在线深夜发布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周五(3月25日)继上海出台最新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之后,深圳市政府在线深夜发布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根据这一最新规定,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日内稍早,上海市政府宣布一系列措施抑制本地房市过热,包括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并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根据这一楼市调控新政,二套普通房首付不低于五成,二套非普通首付不低于七成;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年限由两年提高至五年。

深圳房价持续上涨是此次调控新政出台的主要原因,深圳期待在迈出楼市“去杠杆”关键一步后,以遏制日益上涨的房价。

自去年“330”刺激政策以来,深圳房价上涨了60%,而土地和住房供应紧张是驱动深圳房价上涨的因素之一。

在国家统计局新发布的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中,深圳环比上涨3.6%,同比上涨57.8%,两项指标再次高居全国第一。“某小区市值直逼深圳机场”、“买深圳房子不如投资欧洲”等现象和观点层出不穷。

2015年以来,深圳住房市场杠杆比率较高、投资投机需求抬头、房贷风险隐患显现,深圳新增贷款规模的一半投向了住房贷款市场。截至2015年底,深圳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超过7000亿元,余额比北京和上海还要大,而深圳的存量商品房和保障房不足北京和上海的一半。

数据统计,目前深圳常住人口约1077万,户籍人口约400万,非户籍人口占城市人口比例高达六成。根据深圳中原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深圳市场投资客占比接近三成,而投资客中非深户的比例在40%左右,占全市成交占比约一成。据深圳链家市场研究中心监测,2015年购房的人群当中,深圳户口人群占比约7成,外地户口仅3成。而2015年购买二手房的人群,约九成申请了房贷,平均贷款成数是6.5成。

而在此前,深圳已经传出“28日起收紧房贷,两年内贷款两次者拒绝受理”的消息。而如今关于深圳楼市的调控政策传闻已久,现如今限购升级的锤子终于落下,深圳楼市迎来了2016年的第一批限制政策,非户籍人士购房限购政策与北京、上海、广州力度相当。

早在春节前,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深圳市长许勤就曾公开表示,深圳房价上涨过快,政府正在研究调控政策。市住建局局长杨胜军也在近日回复,政府正在研究采取措施调控房价。而有消息称,调控加码政策就包括非深户社保缴纳年限由1年改为3年、首付比例提升至4成及营业税免征2改5等。

美联物业深圳及惠州区董事总经理江少杰认为,新政落地后购买力预计将会减少三分之一,半年内将会对深圳房价产生影响,至少可以稳定住今年的房价。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内,对于深圳业主来说,将会是一个阵痛期,但是对于买家及换房客而言,则将是一个痛快期。但此次新政的影响会比2010年首次限购时要小,且大部分在深圳想购房的非户籍人群均有缴纳社保的意识,且深圳本身的供需并未改变,因此长远来看限购作用比较有限。

深圳链家市场研究中心总监肖小平认为,对于炒房客威慑力最大的调控措施依次是限贷升级、税费升级、限购升级。限购升级影响的群体比较有限,购房者可以通过将户口迁入深圳等方式规避。该政策消化周期估计三个月左右,对于楼市短期成交受抑制,中长期则更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深圳中原研究中心认为,购房者入市门槛变高,投资客会被抑制,将会抑制投资客入市速度和成交活跃度,进而达到控制房价快速高涨的目标。但同时也会误伤一部分年轻购房者的需求,非限购公寓及临深片区或将间接受益。

深圳房地产经济协会总监徐枫认为,两个关注度比较高的政策比较,房贷政策收紧的效果比限购要求收紧影响大,房贷关系直接购买力,是成本。后者是购买资格,现在买房的人群,基本上是工作三年以上的。

以下是通知原文:

深府办〔2016〕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

加大住房供应力度,通过增加居住用地供应、盘活闲置土地、加大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力度,从供给侧加快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筹集建设40万套、有效供应35万套人才安居和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分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三、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指导各商业银行分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风险控制。

四、完善购房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五、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全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推动全市诚信信息联网,形成监管合力,实现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联动。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虚假“日光盘”、“捂盘惜售”、“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

六、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

结合前期全市首付贷风险排查情况,继续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功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规范经营。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购房首付款的来源核查。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