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双向投资标的范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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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双向投资标的范围曝光】以最新相关指数调整公布情况测算,深股通股票共有881只,港股通股票共有416只。(证券时报)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以最新相关指数调整公布情况测算,深股通股票共有881只,港股通股票共有416只

昨日,深交所发布通知,就《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适当性指引》”)以及与中国结算共同制定的《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港通方案设计坚持“与沪港通保持基本框架和模式不变”的原则,《实施办法》体例架构、规则表述与上交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基本保持一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适当性指引》与沪港通完全一致。

《实施办法》全文共六章124条,详细规定了深港通业务的基本模式和具体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深股通交易。明确了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的参与要求和相关义务责任;深股通标的股票范围和调入调出规则;交易申报方式、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的监管要求;每日额度计算公式以及达到额度上限时的处理方式;持股比例限制的相关安排等。

二是港股通交易。规定了深交所会员开展港股通业务的要求和职责;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范围和调入调出规则;每日额度的计算及监控方式;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的适当性条件及会员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要求;保留了交易账户、转托管、第三方存管、资金和证券前端控制等现有深市A股交易做法。

三是交易异常情况处理。

 四是自律管理。此外,《实施办法》也对深股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络投票、配股,以及港股通的供股、公开配售、转托管、融资融券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另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股通股票范围,是市值在6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深证成分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分股,以及A+H股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但不包括被深交所实施风险警示、被暂停上市或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以最近一次相关指数定期调整公布情况测算,符合《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深股通股票共有881只,包含主板267只、中小板411只、创业板203只,其中A+H股有17只。目前,上述股票平均A股市值为174亿元,约占深市A股总市值的74%,日均成交额的68%。

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范围,是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分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分股、市值在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分股,以及联交所主板上市的A+H股公司的H股,但不包括A股被深交所实施风险警示、被暂停上市或者进入退市整理期的相应H股,也不包括A股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应H股。以最近一次相关指数定期调整公布情况测算,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共有416只,其中包含89只A+H股。目前,上述股票平均市值为475亿元港币,约占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87%,日均成交额的92%。

深港通下港股通股票与沪港通相比,差异在于扩大了港股通股票范围,在沪港通基础上,新增了市值在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分股,并且包含了在深沪交易所和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全部A+H公司的H股。

对于市值标准,深股通标的市值计算方法为指数成分股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前6个月的A股日均市值,港股通标的市值计算方法为指数成分股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前12个月的港股平均月末市值,A+H股不进行市值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