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元老林彤彤当庭认罪 获利1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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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报记者 柯智华 发自广州 前汇丰晋信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林彤彤案于2014年11月19日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称,林彤彤于2009年2月28日至2013年11月28日,通过打电话或短信方式给大学同学,通过操作3个帐户,先于或同期于汇丰晋信龙腾(540002,基金吧)股票基金,买入格力电器(000651,股吧)、招商银(600036,股吧)、中国平安(601318,股吧)等108只股票,趋同交易比率达60.67%,交易金额2.5亿,获利金额185万。

2013年12月份林彤彤离境看病(林彤彤自称),今年年初,汇丰晋信基金公司突然公告称,副总经理林彤彤因个人健康原因离任,离任日期为2014年1月11日,2014年5月林从澳大利亚回国投案自首,归还非法所得,林彤彤当庭认罪,改日宣判。

林彤彤是国内最早一批投身于公募基金的元老之一,其曾是国内担任基金经理职务超过十年的3名基金经理之一。另外两人是,曾任职华安基金的尚志民及华夏基金的王亚伟。林彤彤管理的基金安信在2004年获得“晨星最大规模封闭式基金经理”奖。

公开资料显示,林彤彤生于1971年,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历任华安基金旗下基金安信、基金安久、基金安顺、基金安瑞的基金经理,投资部总监助理兼基金安信基金经理。